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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克歷史沿革

多米尼克最早的居民是阿拉瓦克人。西元1000年後,來自南美洲北部的加勒比人征服並驅逐了阿拉瓦克人,控制了全島。

 

1493年11月3日,哥倫布在第二次航行於加勒比海時,登上了該島,那天正值星期日,於是哥倫布將其命名為「多米尼克」,義大利語中「星期日」的意思。此後一個多世紀,歐洲殖民者多次企圖佔領多米尼克,但因為加勒比人的頑強抵抗,和險惡的地理環境而始終未能得手。

1600年,法國和英格蘭達成一致,多米尼克和聖文森特不被殖民,而留給加勒比人作為中立領土。

1635年,法國宣布擁有包括多米尼克的小安的列斯群島所有權,但是法國並沒有在此島殖民。

1715年,隨著馬提尼克北部農民起義,法國在多米尼克建立了一個永久殖民點。

作為1763年巴黎條約的一部分,多米尼克歸給英國統治。

1778年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在與該島當地法國人主動的合作之下,法國成功的入侵了多米尼克。

根據1783年的巴黎條約,法國將多米尼克歸還給英國。然而,法國又在1795年和1805年入侵多米尼克,不過最終都宣告失敗。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整個加勒比地區的政治意識開始覺醒,這股熱潮帶動了代議制政府協會的形成。

1958年,多米尼克加入英屬西印度聯邦,不久該聯邦即宣告解散。

1961年,愛德華·奧利弗勒布朗領導的多米尼克工黨成功當選。自聯邦解散後,多米尼克於1967年2月27日成為英國的聯繫邦。

1978年11月3日,多米尼克獲得獨立,為英聯邦成員國。

1980年,獨裁政府被推翻,改選總理後,從此國家開始興旺。

 

多米尼克國旗

多米尼克國旗啟用於1978年11月3日。1981年、1988年和1990年稍作修改。國旗的底為綠色,黃、黑、白三色的十字貫穿旗面,中央的十字交叉處為紅色圓地,內有一隻鸚鵡,其周圍有十顆黃色五角星。「綠色」象徵遍及全島的香蕉園和茂密的森林;「黃色」代表檸檬、柑橘、可哥、椰子等種植業;「白色」象徵河流、瀑布和人民的純潔;「黑色」則代表當地主要為黑人和黑白混血人種及肥沃的土地。十字形代表當地主要的宗教信仰—天主教。紅色圓地象徵該國所執行的社會發展計畫;而十顆五角星代表該國的十個地區。

 

多米尼克國徽

多米尼克國徽啟用於1961年7月21日,國徽被正中十字分成四部分。兩塊黃地上分別有一棵椰子樹和香蕉樹,代表島國的農業資源;右上方是一隻象徵豐富特產的牛蛙;左下方一艘帆船行駛於茫茫大海,象徵航海及捕魚業的發達。國徽兩側,各有一隻象徵聯邦的鸚鵡;國徽上端一頭金黃色雄獅,代表多米尼克是英聯邦的成員國。基部拱衛國徽的黃色飾帶上寫著格言 ”Après Bondie,C'est la Ter”,意即「吾愛天主,亦愛萬物。」

 

多米尼克國鳥

多米尼克的國鳥為帝王亞馬遜鸚鵡 (Imperial amazon,亦可稱為Sisserou Parrot),是一種只有多米尼克有的特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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