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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中心專案免再授權 EB-5移民遞件或將重啟

(本刊訊)美國時間6月24日,法官簽發了禁止令,中止移民局要求區域中心方案必須依照EB-5新法案進行再授權的政策。

 

如下理由,使得法官認為應該簽發禁止令:

1. 原告有很強的訴由,很大可能性能夠贏得該訴訟;

2. 再授權的程序,將耽擱並影響原告招募新投資人的業務,給其帶來損害;

 

法官認為:

1. EB-5新法案,並沒有任何地方明確指出原有區域中心們都已經失去授權,即便新法案已經替代了舊法,舊法已經失效;

2. 即便在去年7月1日起至今年3月15日新法生效之前的EB-5停擺期間,這個灰色期間,移民局和原告雙方都認為原有區域中心們繼續維持著授權;

 

法官沒有在禁止令中明確指示移民局下一步應該如何做。到底是需要區域中心們,一邊繼續遞交I-956的區域中心授權申請表,一邊可以正常運營招募新投資人;還是可以繼續正常運營,而且不需要再進行再授權申請,只需要滿足新法下的區域中心合規要求即可。這將取決於,移民局下一步制定妥善的政策。

 

不過,法官在禁止令中明確的是:

1. 所有600多家原有區域中心的授權繼續有效;

2. 原有區域中心下,新的I-526申請案有效,且必須進行審批;

 

這樣的話,業界推測,移民局下周應該會發出通告,指示新的EB-5專案審查以及新案件的I-526受理的做法,無論移民局公告新的期程為何,申請人可以先進行的部分是把相關該有的文件準備好,沒有時效的文件可先辦理,有時效的文件則可等正式通告後再進行辦理或啟動翻譯作業,這樣可於開放後,有效節省申請案送出的時間。

 

(20220625綜合網路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