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移民類別
申請條件
● 主申請人需年滿 18 歲
● 附屬申請人
✔ 30 歲以下未婚子女,18~30 歲需提供在校證明和經濟依賴證明。
✔ 30 歲以下未婚兄弟姊妹,無子女,須提供經濟依賴證明。
✔ 55 歲以上父母/祖父母,須證明和主申請人同住,提供經濟依賴證明。
● 無犯罪紀錄
持續成長基金 (SGF)
申請人需捐贈一定金額到政府的指定的特定基金中,即可獲得經濟公民。
該捐贈須一次性支付,依家庭成員數,有不同捐贈金額。
● 申辦時間約3~6個月
● 個人申辦
✔ 捐贈美金 15 萬。
● 主申請人加 1~3 位附屬申請人
✔ 捐贈美金 19.5 萬。
● 其他附屬申請人 (不限年齡)
✔ 每人增加捐贈美金1萬。
● 兄弟姊妹
✔ 每人增加捐贈美金2萬。
※申辦時需另繳交:背景調查費、政府規費、律師費等費用,需依個案核定費用。
投資房地產 (Real-estate option)
申請人可購買當地房地產,亦可獲得經濟公民。
● 申辦時間約3~6個月
● 購買經批准的房地產,投資不少於美金 20 萬
● 房地產在購買 7 年後,接手買家亦可用作申請公民資格
● 購買經批准,投資不少於美金 40 萬
※申辦時需另繳交背景調查費、政府規費、律師費、房產交易成本等,依個案核定。
注意事項
● 聖基茨和尼維斯的護照持有人、可自由於東加納比海之聯邦國家居住
● 為大英國協國家,免簽證國家或落地簽國家多,通行方便
● 如申請美國簽證,一般獲發之簽證為期 10 年
● 聖基茨和尼維斯不會向公民的全球收入徵稅
● 透過本方案申請聖基茨與尼維斯護照不須面談
※急件處理的申請時間約 60 天,依年齡不同每人需額外支付 500 美元~25,000 美元的政府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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