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多瓦擁有完善的稅收體系,徵稅權分屬中央政府和地方稅務機關。
摩爾多瓦的稅務居民依法須繳納的稅,涵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財產稅、地方稅、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關稅和其它稅種。
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和進口關稅由中央政府徵收,財產稅和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非居民納稅人
未滿足稅務居民的判定標準,且在摩爾多瓦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
以下個人在摩爾多瓦負有納稅義務:
在摩爾多瓦境內獲得收入和因在摩爾多瓦境內工作而獲得海外收入(不包括境外金融活動與投資所得)的非摩爾多瓦居民在摩爾多瓦負有納稅義務。
非稅收居民需就其在摩爾多瓦境內所得以及因在摩爾多瓦境內工作而獲得的海外收入(不包括境外金融活動與投資所得)納稅。稅率同居民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
摩爾多瓦的個人所得稅也非常低。年收入不超過33000摩列伊(1953美金)的部分按7%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按18%徵收個人所得稅。,且對在摩爾多瓦居住不滿183天的公民免徵境外收入稅
企業所得稅
摩爾多瓦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僅12%,在自由貿易區和“Giurgiuleşti”國際自由港等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還能享受更為優惠的企業所得稅政策,非常利於營商及稅務規劃。
其他稅制
免徵遺產稅和贈與稅等。
稅制優勢
摩爾多瓦稅制具優勢,稅率負擔低,與香港作比較,在企業所得稅方面,香港為16%,摩爾多瓦為12%;在個人稅收方面,香港為16.5%,摩爾多瓦低至7%。可以說,摩爾多瓦具有較大優勢!
低成本、低稅率、高素質及充足的勞動力,摩爾多瓦越來越在具備競爭力!目前,世界各地有大批製造業正向摩爾多瓦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