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EB5區域中心
Regional Center Investment
1990年美國國會設立了EB5移民簽證類型,商業移民者需至少創造10個全職就業機會。這便是移民及國籍法的第203(b)(5)條。
最低投資額要求為105萬美元,如果投資是在目標就業區域,可降低到80萬美元。在每年大約10000張EB5簽證配額中,有3000張是給在目標就業區域投資者的。另外還有3000張簽證單獨留出來是為那些在區域中心投資的移民。美國移民局估測大約超過90%的EB5簽證是基於區域中心投資基礎上的。
區域中心的優點
區域中心的缺點
EB5區域中心專案發展
為了鼓勵通過EB5來促進外來投資,1992年美國國會又推出了暫行試點方案。通過如此做,國會允許美國聯邦移民機構來指定有資格的申請者作為“區域中心”來合法接受EB5資金來促進美國的經濟發展。區域中心是指處於規定的地理區域的有目標投資專案的私人企業公司或區域政府機構。
區域中心專案每年為通過在指定區域中心投資的人們準備了3000張綠卡。3000張不是個限制數目,只是專門為區域中心投資而額外準備的。
區域中心專案已經更新過幾次了,目前的應該在2015年9月30日到期,但目前國會已同意延至2018年12月7日到期。
EB5專案不需要外國投資者企業本身直接雇傭10個美國全職工人。
相反,只要通過投資能直接或間接產生10個全職就業機會就行了。
區域中心專案通過引領並專業管理在指定地理位置的商業的外來投資來幫助外國投資者。
區域中心需要通過投遞詳細申請資料給美國移民及公民服務局以獲取成為指定投資目標的資格。
申請內容必須詳明:
提供的投資本身必須符合由美國證券監管機構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施行的美國證券法律,一旦美國移民及公民服務局通過了一個區域中心專案的申請,通過EB5以期獲得綠卡的投資者必須通過對在區域中心的專案進行規定要求數目的投資。(例如105萬美元或者80萬美元)。當然通過創立新企業,至少10個全新的全職工作需要被直接或間接地創造出來。
美國EB5專案投資移民準備
在投資者可以參與區域中心EB5投資專案之前,每個投資者必須獨立地為EB5簽證準備申請材料。
美國移民及公民服務局(USCIS)會對每個人申請人逐個檢查是否投資者有資格申請EB5簽證。USCIS的工作包括全面的背景檢查,包括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家庭情況,戶主及他在21周歲以下的直系家庭成員的陳述等等。
通過常規的EB5項目投資後,合格的投資者會先獲得有兩年期限的有條件綠卡。
在兩年期限最後到期時,投資者需要遞交另一種申請來顯示他們的投資在這兩年中是有風險的並且所要求的就業機會已經創造出來了。
一旦這些申請都通過了,投資者及其直系親屬就能成為永久綠卡持有者並且以後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