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於10月22日發佈了最新的英國移民政策修正案,新政大部分內容將於英國時間2020年12月1日上午9點開始生效。
以下為新移民法的重大改變中的初創簽證和創新簽證說明:
Innovator 創新簽證
1.明確計分
(滿分為120分,申請人必須達到70分。其中至少50分從新成立企業或延續同樣企業當中選其一)
商業計劃書 |
新成立企業 |
10分 |
舊政只需要提供擔保函, 新法之後申請需要提交完整計畫書 |
證明商業模式具有創新性,可行性,可拓展性 |
新成立企業 |
20分 |
延續舊政要求 |
具有5萬英鎊可投資資金 |
新成立企業 |
20分 |
延續舊政要求 |
從有效類別轉換為創新簽證,如創業簽證,畢業生企業家簽證身分轉換 |
延續同樣企業 |
10分 |
延續舊政要求 |
證明企業真實營運,達到商業計畫書的預期,且取得重大進展 |
延續同樣企業 |
20分 |
如何準備證明文件將成為重點 |
申請人真實參與了企業的日常營運與發展 |
延續同樣企業 |
20分 |
如何準備證明文件將成為重點 |
資金證明 |
所有申請人 |
10分 |
生活費證明為連續28天內不少於1,270英鎊。且申請人在遞交前,已在英國居住12個月以上,則自動滿足生活費要求,無需額外提供資金證明 |
英語達到B2水準(聽說讀寫不低於雅思5.5) |
所有申請人 |
10分 |
延續舊政要求 |
2.資金證明變化
舊政要求生活費證明為連續90天不少於945英鎊,更新為連續28天不少於1,270英鎊。而且申請人在遞交前,已在英國居住12個月以上則自動滿足生活費要求,無需額外提供資金證明。
3.創新簽證申請永居時,擔保信要求增加
在新政策下,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除了要有聯繫方式,簡要商業模式介紹等基本資訊以外,增加審核內容要求:
3.1需確認申請人已經如上一次申請時所取得的擔保函承諾,已落實商業計畫,並對所創立的企業做出巨大的貢獻;
3.2需確認申請人在Company House英國工商局上註冊成為了公司董事;
3.3需確認企業仍然在活躍營運;
3.4根據企業現有的收入,支出,現金流情況,擔保機構需確認企業將在獲得永居後的12個月內仍然能夠維持;
3.5需確認申請人確實參與到了企業日常運營當中並扮演重要決策角色。
創業簽證Start-up
1.明確計分標準(共計70分)
證明商業模式具有創新性,可行性,可拓展性 |
25分 |
延續舊政要求 |
申請人在英國沒有建立過企業,必須是一個初創企業家 |
25分 |
這對於已經在英國註冊且營運公司的申請人將是不利因素,曾經有在英企業的申請人難以證明自己 |
英語達到B2水準(聽說讀寫不低於雅思5.5分) |
10分 |
延續舊政要求 |
資金證明 |
10分 |
生活費證明為連續28天內不少於1,270英鎊。且申請人在遞交前,已在英國居住12個月以上,則自動滿足生活費要求,無需額外提供資金證明 |
要求申請人在英國沒有建立過企業,除非企業是在申請人過去持有創業簽證/畢業生企業家簽證/博士畢業DES簽證期間成立。
2.資金證明變化
舊政要求生活費證明為連續90天不少於945英鎊,更新為連續28天不少於1,270英鎊。如申請人在英國已經居住超過12個月,則無需提交資金證明。這對於臨近簽證到期的畢業生無疑是利好消息,無需再為沒有提前規劃存款而喪失在英國換簽證的機會。
3.細化擔保信要求
在新政策下,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除了要有聯繫方式,簡要商業模式介紹等基本資訊以外,增加審核內容要求:
3.1需確認申請人將會把主要的工作時間用在發展自己的商業計畫上;
3.2需確認申請人是唯一的項目創立者,或者是創始團隊的主導成員;
3.3需確認商業計畫是由申請人自主設計的。
其他改變
1.財務證明方面(Financial Evidence)
生活費(Maintenance):生活費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如持有現有簽證在英國生活超過1年,無需再證明生活費,但目前只適用于學生簽證,Skilled Worker,公司內部調職(Intra-Company),T2宗教人士和T2運動員簽證(T2 Minister of Religion and T2 Sportsperson),T5短期工作簽證(Temporary Workers),創新,創業簽證等類別。
銀行帳單:申請人可使用電子銀行帳單作為證明,無需再讓銀行每頁蓋章。
2.英語語言證明方面的變化
只需向內政部證明英語能力1次
認可的英語國家列表新增馬爾他,愛爾蘭學歷受到認可
允許GCSE、A-level,蘇格蘭A-level同等學歷(Scottish Highers)作為英語語言證明,但目前只適用于學生簽證,Skilled Worker, 創新,創業等簽證類型。
3.Dependent創業創新的家屬簽證
Start-up和Innovator家屬簽證的生活費證明
3.1舊政:每位元家屬有不少於630英鎊生活費存款連續90天
3.2新政:
在英國已居住12個月以上自動滿足要求;
配偶有不少於285鎊;第一個孩子需不少於315鎊;每額外增加一個孩子增加 200鎊
生活費存滿28天
4.針對所有申請類別新增無犯罪歷史證明
舊政:針對T1 投資移民及家屬,T1 企業家等部分簽證明確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對於其他申請類別無明確要求;
4.1新政:在通用拒簽理由當中,增加無犯罪記錄門檻,將會應用在所有的英國簽證申請,具體為申請前12個月內,在英國及全球沒有犯罪記錄。
政策總結分析
真實性是必須的!無論是創業或創新,從政府的出發點,一定是為了活躍市場,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而不是單只是發放永居簽證。因此可以看出新政策下,政府鼓勵即使拿到了永居,企業也能夠持續運營,而不是“做做樣子“而已。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對於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信不再是簡單的信件格式要求,更多的是加強了商業計畫本身的完整性,要求提供完整的商業計畫備查。我們認為這個要求其實是合理的,而且是一貫英國政策制定思想的表現:逐步推出,逐步完善,拾遺補漏,是英國人一貫的做法和準則。
可以預見的是在創新和創業簽證的政策制定和執行上,會一步步的更加縝密,也就意味著目前的一些政策漏洞會被很快的補充完善,申請人需要儘快行動或者慎重對待,以準備應對更多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