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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項目

取得阿爾巴尼亞國籍是依據阿國公民法的相關規定。依據該條文第一章第三條規定,阿爾巴尼亞公民可同時是其他國家的公民。而第二章第九條規定,海外人士可因依親、移入、領養而取得阿爾巴尼亞國籍。

  • 申請人資格
    • 主申請人必須:
  • ●  年滿18歲,擁有他國有效護照

  • ●  需具有良好品格及沒有犯罪紀錄

  • ●  申請人擁有固定住所及擁有充足收入;

  • ●  申請人的國籍被授予後不會對國家的防務及安全造成危險;

  • ●  如對阿爾巴尼亞的科技、經濟、文化及國家事務有貢獻的話亦可獲豁免原有對居住、語言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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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隨行家屬
  • ●  配偶
  • ●  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 ●  18~25歲在學的子女,可視情況併案申請。

 

  • 通過經濟貢獻審查
    • 成立公司
    • 移民房產:獲准的合格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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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注意事項
    • ●  背景調查:主申請人及配偶需通過背景調查,如有相關不良記錄將影響通過與否。
    • ●  阿爾巴尼亞境外所得免稅,免服兵役。
    • ●  隨行家屬可選擇同時申辦公民,也可先持有居民證,二年後再申請入籍,惟須考慮移民修法風險。
    • ●  審批成功後申請可得身份證件:十年期公民護照一本;身份證。入籍證明書
    • ●  護照期滿可在領事館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