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英國”投資移民”資金要求更嚴謹 不能買政府公債 3月7日高告新規定 把握舊法最後送件日 3月29日

 

3月7日,英國內政部接近中午的時候發布了最新移民法規修訂通知《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1919》,正式宣佈了2019年英國移民法新政。對Tier 1 200萬鎊投資移民簽證的變化主要在,投資者投資金額持有時間上的要求延長2年和開立英國帳戶時調查嚴謹,而且不能買公債了。

 

該移民新政策於3月29日推出,將預計在2019年8月1日開始實施。

 

英國200萬投資移民的新規定重點如下:

  1. 1.申請人在此之後,需要証明持有200萬英鎊至少2年的時間,而不是現有90天的時間,以保證申請人的資金來源正當性。若未能達到2年的持有時間,可向移民局提供完整資金來源証明進行解釋。
  2.  
  3. 2.在申請簽證前開設投資帳戶的 要求也會越來越嚴格,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需要做到完善的盡職調查,確認資金來源。
  4.  
  5. 3.200萬鎊的資金將不能再用於購買英國政府債券,鼓勵將資金用於對英國經濟有利的投資。移民局對資金最終的投資去向,資金是如何被投資到相關項目,以及資金投資鏈也加緊了審核。申請人一定要確保投資模式和投資方向符合移民局的要求。停止投資國債的選擇,實際上是在鼓勵申請人更多投資當地企業,參與風險承擔,但毫無疑問,對於當地企業而言,機會來臨。
  6.  

大都會資深英國顧問提醒:以上的改變將確保不會對2019年3月29日之前已經申請成功的申請人造成負面影響。這些申請人將被給予一段過渡時期,對於續簽來說,是在2023年4月5日之前,對於永居來說,在2025年4月5日前。已經取得移民簽證的大都會客戶,務必注意身分轉換的黃昏條款。請與原有顧問聯絡,了解細節。

(20190308 英國官方網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