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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企業家移民”將取消 3月7日公告新替代政策 把握舊法最後送件日 3月29日

 

3月7日,英國內政部接近中午的時候發布了最新移民法規修訂通知《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1919》,正式宣佈2019年英國企業家移民法新政。將引入兩種新簽證:Start-up 和 Innovator,將分別取代畢業生創業簽證(Graduate Entrepreneur visa, T-1)和企業家簽證(Entrepreneur visa,T-1)。

 

該移民新政策於3月29日推出,將預計在2019年8月1日開始實施。

 

修改方向與重點如下:

 

  1. 1.根據內政部去年6月提出的Start-up簽證的具體政策。可以看出,年輕創業人士會被鼓勵來到英國創業。
  2.  
  3. 2.Startup visa創業類別是 Tier 1(畢業生企業家)的擴展版本類別。無論是否在英國接受過教育,所有第一次來英國創業的人,都有資格申請這類簽證。它適用於那些在英國首次開展新業務的人。
  4.  
  5. 3.Start-up簽證為期2年,不可以申請續簽,不能永居,但可以隨后轉成Innovator Visa。需要Endorsement Body (支持機構)背書認可商業計劃的‘創新性、可行性和可擴張性’,支持機構通常是高等教育機構,商業孵化公司,創業競賽和政府機構(可以在移民局網站上查詢)等。
  6.  
  7. 4."創新 Innovator Visa" 類別適用於更有經驗的商人。除了認可之外,申請人還需要50,000英鎊來投資他們的企業, 資金必須是合法來源(相對 目前Tier 1(企業家) 類別,減少了150,000英鎊)。
  8.  
  9. 5.表面上降低了投資門檻(到5萬英鎊),提高了英語要求(從雅思4.0到5.5),而實際上卻是大大提高和規定了創業項目的創意,創新,技術含量,高速增長,可擴張性, 而且更加具體(如商業計劃書要有相關部門任可和背書。
  10.  
  11. 6.創新簽證三年後可以申請永居的條件需滿足以下任意二點(門檻變高):
  12. 6.1投資至少5萬英鎊到相關企業,積極投入推進Endorsement Body背書認可的商業計劃
  13. 6.2企業的客戶數量在近3年至少翻一倍,且高於其他英國公司的客戶平均數量
  14. 6.3該企業參與重大的研究和發展活動,且在英國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15. 6.4該公司業務在最後一個財年至少有100萬英鎊的年收入
  16. 6.5該公司業務在最後一個財年至少有50萬鎊的年收入,其中至少10萬鎊來自出口海外所得
  17. 6.6該公司至少創造10個本地就業崗位
  18. 6.7該公司至少創造5個本地就業崗位且年收入不低於2萬5千英鎊
  19.  

大都會移民英國資深顧問分析:這次修法讓很多申請人措手不及,預計3/29之前能送件的申請人仍可以以舊法企業家簽證遞交,如果申請人目前已具備:

  1. 1.具體商業計畫;
  2. 2.完成雅思考試;
  3. 3.能提供20萬英鎊資金已存滿三個月證明

還有機會完成緊急送件,不要放棄機會。

(20190308 英國官方網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