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法
* 2017~2018年接收申請的時間段是:2017年5⽉29⽇–2018年2⽉23⽇。 * 最多將接收1900個申請(中國及港、澳地區總共不超過1330個)。
* 申請仍然需要遞交到魁省移⺠局在蒙特利爾的總部。
* 1900的名額仍將以配額形式,分配給各個移⺠局認可之基⾦公司。 *
有中等法語成績的申請⼈,不需要配額即可遞交申請,遞交時間是截⽌到2018年3⽉31⽇,且此類申請 的會得到優先處理。
* 政府規費: 加幣$15,235 (⼀個申請案)。
* 完整送件非簡表。
* 隨⾏⼦女的年齡:22歲以下的未婚⼦女
* 主申請⼈需有意願到魁北克省定居。
* 透過合法的經濟活動,主申請⼈或配偶累積⾄少加幣1,600,000元淨資產,主申請⼈必須詳細證明資⾦ 來源;申請前6個⽉,贈與資產可計入。
* 提出移⺠申請前五年內⾄少有兩年在合法之農、⼯、商企業,或政府部⾨或 機構,或國際組織內擁有財 務及⼈事或物資的管理經驗,若為專業領域的申請⼈,除了證明財務管理權,必須證明⾄少管理兩名全職 員⼯;
投資選擇
* 與魁北克政府所認可之⾦融仲介機構簽署加幣800,000元之投資合約,投資年限為五年,或者選擇魁北克政府所認可之⾦融仲介機構貸款進⾏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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