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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优先工作者

EB-1-A:科学、文艺、教育、商业和体育各界的卓越人才(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
1.   说明:无需受雇于公司,无需劳工卡。
2.   条件:申请人需提出至少三项下列证明:
a.曾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如诺贝尔奖、艾美奖等。
b.为国际学术机构之会员,此学术机构认定会员标准为会员需有卓越成就。
c.曾有他人发表之文章介绍其人成就。
d.为某些学术机构评查他人论文、作品。
e.为某些科学、艺术领域重要发现之主要贡献者。
f.发表多篇重要论文,完成多项成功作品。
g.主持或管理著名机构或公司且高薪。
 
EB-1-B:杰出的教授和研究员 (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1.   说明:需由受雇之美国公司提出申请,无需劳工卡,需有三年经验。
2.   条件:申请人需提出至少二项下列证明:
a.曾经获得国际认可的奖项。
b.为国际学术机构之会员,此学术机构认定会员标准为会员需有卓越成就。
c.曾有他人发表之文章介绍其人之工作。
d.为某些学术机构之评审会员或主要干部。
e.为某些重要科学研究之主要作者。
f.曾发表文章、论文、作品、书籍。

 

EB-1-C:跨国公司行政人员和经理
1. 在申请时三年内需有至少一年以上重要经理人资历,无需劳工卡。
2. 美国海外须有母公司,在美国运作子公司须有一年以上营运纪录。